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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7年高考语文理综网上同步评卷
2007-4-3 来源:郑州晚报 【字体:小 大】
    考卷扫描后进入网络,评卷人同时阅卷、独立打分;参加过往年评卷的老师说这种方法效率高,更公平;这两科的试卷纸应该会有变化,考前考生有适应性练习 

    昨日,省招办明确了我省2007年高招细节,全国统考仍于6月7日、8日举行。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语文和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对于这一变化,一位参加过多次高考评卷工作的老师作了这样的描述:把考卷扫描到网络系统,两位阅卷老师同时阅卷,独立打分,然后取平均值。他认为这样的评卷手段更加快捷,因为是同时阅卷,所以更同步、合理,消除了传统评卷手段上的“趋同心理”。 

  2007高考备忘 

  报名截止:4月15日 

  我省报名截止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4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体检结束:5月15日 

  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我省指定河南省人民医院为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高考科目:无变化 

  今年我省高考试题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定答案及评分参考,确定各科目分值。考试科目与去年相比无变化,文、理科考生满分总分均为750分。 

  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的试卷,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等学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统考时间:6月7日、8日 

  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综、理综1500~1700外语 

  评卷方式 语文、理综实行网上评卷 

  今年我省高考评卷有所变化,除外语少数语种外,其他统考科目全部实行分卷考试。分卷考试科目的选择题部分采用计算机评阅,非选择题部分组织评卷教师评阅。其中,语文、理科综合科目今年实行网上评卷。 

  据一位参加过多次高考评卷工作的老师分析,实行网上评卷的科目不仅可以加快评卷速度,同时可有效地控制误差。比如用传统方法评作文,两人无法同时阅卷,而网上阅卷把作文扫描进电脑后,两人可以同时阅卷,独立打分,然后按规定取分值。这样的方式比较客观、公正,既提高了速度,又消除了阅卷人的趋同心理。 

  由于需要把试卷扫描进网络系统,这两科试卷的纸张可能有所变化,考生在答题时会有一些特别的注意事项,到时相关部门可能会对学生进行专门的训练,考生和家长不必担心。 

  成绩复核只查有无漏评和漏计 

  考生应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通知成绩之后,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接到考生申请后,由工作人员核查考生答卷,只复核有无漏评及合分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除分数复核工作人员外,考生及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考生答卷。复核结果由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 

  填报志愿今年仍分两次 

  与往年一样,我省的高招填报志愿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在考试后、分数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第二次是在公布成绩之后,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学校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高招录取仍然分6批进行 

  我省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按批次向社会公布学校计划余额,重新征求考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安排在当批录取后期进行。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同一高等院校同一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体育和艺术类本科、军事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专业参加提前录取;211工程建设项目高校和经省批准的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学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录取,兼报普通类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本科院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学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特殊政策 

  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招办规定,在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外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学校计划余额1∶1投放档案。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投档比例内完成招生计划。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生源不足,公开征求志愿 

  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不大的学校,在分数线上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学校征求志愿时降分备档。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档。 

  录取确认 

  共有电话、网络等3种途径 

  省招办和高等学校须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或拨打全省招生服务热线电话(9601166),或按市县招办、高等学校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布录取结果的本级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加分投档 

  7类考生加20分投档 

  下列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其中最后一项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辖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类考生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照顾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4类考生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等学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省外院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由省招办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项目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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